郴州市检察院调研组到资兴市检察院调研督导
2024-10-24 14:34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全昭蓉 赵露 | 点击量:1087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全昭蓉 赵露)10月23日,郴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肖功员率市检察院调研组到资兴市检察院调研督导。调研组强调,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、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,全市检察机关要进行改革、参与改革、保障改革。进行改革,要针对具体的检察改革事项去做;参与改革,要做好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的改革;保障改革,要保障自身改革、保障检察之外的改革、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,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郴州实践作贡献、作保障。

调研组对资兴市检察院工作予以肯定,各项成绩响当当,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名气。

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调研组要求,要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“一取消三不再”的主旨要义。“一取消三不再”并不等同于不要业务、不管案件、不顾质量,而是业务必须开展、案件必须办好、质量必须保证。理念、行为必须转变,全市检察机关要从围绕数据转变到围绕职责开展工作,以前围绕考核设置的要求一律停止执行,围绕考核出台的配套制度要修改、完善。在没有考核指挥棒、没有量化指标的前提下,全市两级院党组、分管领导、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思考如何管好检察业务、案件、质量。

调研组强调,全市检察机关十项重点工作是重点推进的工作。作为重点工作的“高质效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”,是对最高检提出的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延伸和拓展,重点在“高质效”,落脚点在“每一项检察工作”。全市检察干警每一次办案、办事、办文都要质量高、效率高、效果好,要有时间意识、速度意识、力度意识,实现开花结果、推陈出新、枝繁叶茂的效果。

“高质效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”的另一个评价标准就是要让党委放心、让人民满意、让干警获得。让党委放心,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坚持院党组对检察工作的领导;让人民满意,要通过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,实现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;让干警获得,不仅要让干警和检察工作有使命感、存在感、获得感和尊荣感,还要关心干警思想动态,让干警只谋事不谋人。

郴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毛建祥等陪同调研督导。

组稿:李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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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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